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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预警岂能“响”而不“应”
更新时间:2017/12/2 9:11:44 来源: 浏览次数: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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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地方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并不是真心重视、下大力抓。在GDP、财政收入和PM2.5、空气质量之间,前者才是“真爱”。地方政府监管流于形式,蜻蜓点水,甚至撑起“保护伞”,企业才敢于在重污染天气袭来、应急响应“发令枪”鸣响时,依然我行我素,原地不动,对停限产等要求视而不见。

 

      11月10日至12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遭遇重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12日通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情况显示,8日发布预警后,各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使得污染物浓度峰值明显推后,总体下降。但是,仍有部分城市应急响应工作落实很不到位。

 

      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河北省沧州市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二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沧州市限产名单上的大部分企业生产负荷、用电量没有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没有明显变化,要求减产20%的停限产措施形同虚设。此外,沧州市铸造、机加工企业污染严重,散小企业污染突出,散烧问题突出。

 

      在8日的预警中,环境保护部逐一点名指出了“空气质量可能连续3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1天以上严重污染”的各个城市,沧州名列其中。环境保护部还向河北等四省(市)政府发出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函,提醒各地根据区域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严峻的污染形势下,沧州市虽然启动了二级响应,但显然并未严格落实。

 

      停限产等措施或在墙上,或在抽屉里,或在电脑中,就是没有“落地”——这样的情况,并非只出现在沧州一地。环保部在对山东聊城、德州等地市的督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落实减排要求、部分企业仍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实际上,在最近几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环保部的督查结果清晰显示,不少地方都存在“有措施,没落实”的现象。

 

      污染预警“响”而不“应”,这表明一些地方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并不是真心重视、下大力抓。在GDP、财政收入和PM2.5、空气质量之间,前者才是“真爱”。地方政府监管流于形式,蜻蜓点水,甚至撑起“保护伞”,企业才敢于在重污染天气袭来、应急响应“发令枪”鸣响时,依然我行我素,原地不动,对停限产等要求视而不见。

 

      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对污染预警“响”而不“应”,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排放的污染物不仅会使当地群众的健康权益受到损害,而且对周边“邻居”来说也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会使联防联控的“防霾墙”出现漏洞。毕竟,大气是没有省界、市界,不断流动的。此外,同一个区域内,有的企业认真落实了停限产等措施,有的根本不落实,如果后者没有付出违法违规成本或者成本太低,这对老老实实守法减排的企业,是很不公平的。

 

      风来霾散,但发现的问题不应随风飘过。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认真调查,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要求各地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还应高度重视越来越精准的重污染过程预报预警,将预警信息视为“发令枪”“集结号”,提前部署严密防范。

 

      根据最新预报,16日—21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将出现今年入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等多个城市启动了红色预警。只有真抓实干,抓细抓实,当重污染天气袭来时,才能有序应对,减轻危害,不让严重灰霾降低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获得感,拉低来之不易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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